1.相关定义;
2.生产、加工、进口食品企业必须符合该食品类别规定;
3.16个大的食品类别,包括01.0乳制品;02.0脂肪、油;03.0食用水、果子露和果汁冰糕;04.0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茹、块茎、坚果,包括大豆和芦荟)海藻等;05.0糖果/糖果和巧克力等;
4.食品类别之外的使用的动植物原料即原材料的变更必须并交书面申请并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实施;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为: 申请人资料、产品名称、成分数据、原料的安全、质量和营养评估资料、进口国家的监管资料和流通数据等;
5.过渡期为30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