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豆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大类食品1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西晋魂鲜天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古县客都生活广场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张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豆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四、长子县晓男蔬菜调味店销售的绿豆芽〔铅(以Pb计)〕和韭菜(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临汾市尧都区山山蔬菜店销售的香芹,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