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送龙虾缺斤短两,食材规格及分量标注不明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此外,苏消保也自行购买活虾制作称重对照,发现生虾烹饪后损耗区间在16.3%—18.5%(以活虾称重为基准,计算烧熟后纯龙虾的重量,不含汤汁)。
同时,此次调查也咨询了餐饮行业专业人员,了解到活虾烹制后损耗区间应当在20%以内。
那究竟是小龙虾“人红是非多”?
还是确实存在……
今天(5月19日)上午,省消保委发布了线上平台熟食小龙虾消费体验调查报告,带你一看究竟。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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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餐饮计量规范》,对于熟食龙虾,先对收到的整份龙虾含配菜汤汁进行称重,然后捞出所有龙虾,去除包装袋重量后称出熟虾净重,再随机挑几只龙虾称单只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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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制龙虾,先对活虾进行整体称重,随机挑几只活虾称单只重量,烧熟龙虾后,捞出所有龙虾,再去除盛装龙虾的盆或包装袋的重量,称出熟虾净重。
调查发现了哪些问题?
外卖平台
标称重量与实际称重差距较大
龙虾缺斤少两问题普遍存在
01
重量缩水
调查发现,3个外卖平台所选取的11个商家,有9个商家按照龙虾整体重量进行销售,其所售熟食龙虾实际重量均明显低于标称重量,平均缺称率为35.9%,最高达到50%(未除正常损耗率)。无论是与我们自行制作的对照组最高损耗率18.5%,还是和专业人士所说20%以内的损耗率相比,都有着较大的差距。
表:外卖平台龙虾标重与实际称重对照表
02
规格缩水
3个外卖平台的11个商家中,其余2家按份销售,标明的是单只重量和每份龙虾数量。经统计,2个商家每份龙虾实际数量与宣传数量相一致;称重显示,考虑龙虾烹制损耗影响,即使按照业内人士所说20%的损耗率高值计算,2个商家都存在单只龙虾实际钱数未达到宣称钱数的情况。
样本【红大龙虾(王府大街店)】
商品页面信息:“红大传承十三香龙虾【经典传承】”(月售200+,好评率100%),选了小份(24只左右),¥198起,商品描述为八钱大虾,十九年传承,精挑细选。
实际称重情况:收到的龙虾确实有24只。随机挑了4只龙虾,单只称重范围为3.3-5.2钱,与商家标称的八钱存在明显差距。我们同样按20%的损耗率高值计算,8钱的活虾烹饪后的熟虾应当在6.4钱以上,4只龙虾均未达到宣称重量。
龙虾产品信息标注模糊不全
计重方式较为混乱
对于收到的龙虾重量不足问题,调查人员联系商家,主要有四种解释:
01
标称重量为活虾称重,烧熟后会缩水;
02
标称重量为活虾称重+配菜重量;
03
标称重量为熟虾称重+配菜汤汁重量;
04
龙虾为一锅烧多份,熟虾起锅后可能会有分装不均匀情况,造成龙虾分量不足。
然而,上述信息均是联系商家后所得,并未在平台上明确公示,3家外卖平台的11个商家均未在平台对外卖熟食龙虾的计量方式进行说明,也未明确告知龙虾标称重量中是否含有配菜汤料成分及分量。对于斤两不足问题,仅有杨虾神功夫龙虾1个商家联系后直接退款40元。
外卖平台对龙虾产品标注情况
无统一标准
多以商家自行标注为准
对于龙虾标注重量的依据,联系相应平台。3家平台回复基本一致,没有统一规范要求,都表示以商家标注为准,可以先与商家联系,如有问题再反映平台客服处理。
平台客服具体解释称,龙虾重量以商家自定规则,产品形式由商家自定,以下单时商家列表页面标注为准,平台没有产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如果有缺斤少两的情况,可保留购买的等相关凭证,与平台联系处理,也可与商家联系。
超市自营平台
称重显示,仅1家超市自营平台存在实际重量与标称重量差距较大的情况,其余两家门店重量基本无差别。
某超市自营平台南京成贤街店
购买“十三香小龙虾1500g”,¥99.8。龙虾净重为2.034斤,比标重3斤约少1斤。
联系该超市自营平台成贤街店询问少重原因,该店解释“龙虾是冷冻包装的,是煮好的密封熟食,回家加热即可吃,重量是连配料一起算3斤。”
消保委建议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外卖熟食小龙虾缺斤少两、虚假宣传、关键信息公示模糊等问题,江苏省消保委提出以下建议:
平台内商家应全面真实标注龙虾商品关键信息,拒绝虚假营销、短斤缺两
商家应当全面真实、主动标明熟食龙虾产品的关键信息,如龙虾重量、规格、类型、个数、价格、配菜分量等,特别是要明确标注龙虾称重计量方式,告知消费者所示龙虾重量是活虾还是熟虾称重、是否包含汤菜佐料等配料,不得玩弄“文字游戏”进行误导或夸大宣传,确保消费者拿到分量足够的外送熟食龙虾,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商家还要对熟食龙虾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杜绝以次充好、优劣混杂;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更要端正态度做好解释说明和跟踪处理,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口碑。
外卖平台应加强信息审核和规范管理,对不诚信的经营行为“零容忍”
外卖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义务,加强对平台内商家宣传的龙虾重量、销量、评价等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信息规范管理,督促商家合法合规宣传介绍商品。同时,外卖平台还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平台内商家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积极介入处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封号下架等形式,及时处理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检查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相关平台及平台内商家的监管检查力度,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及处理工作,减少平台或商家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恶劣、情节严重的商家,通过诉转案机制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视情况追究平台连带责任,督促平台和商家自查自纠,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诚信经营的服务环境、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同时,江苏省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
在选择龙虾相关的商品消费时,应理性消费,按需消费,不能因为促销优惠等名义贪便宜购买过多分量,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不必要的食品浪费;
如果发现龙虾重量不足、虚假宣传等方面问题,注意及时拍照称重等取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积极主张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消保委将依法履行社会监督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约谈,督促平台及商家合法合规经营,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同时将本次工作成果辐射至线下小龙虾门店,与省餐饮行业协会联合推动线下门店自查自纠、诚信经营。
来源:江苏省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