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乳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88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873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乳制品224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3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75批次,其中合格370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具41批次,其中合格3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尧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科荟路分店在美团(手机APP) 菜鲜果美超市(科荟路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鑫昱盛景百货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小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隆嘉御园商贸中心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首航优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九店在美团(手机APP) 首航超市(景阳东街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丽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菜碗、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