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随机抽取纳溪区长湿新城幼儿园、纳溪中学、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泸县二中实验学校、方洞镇中心幼儿园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走访询问等形式,对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设置配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执行等情况;详细查看各学校食堂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教育培训、食品加工操作、校长(园长)陪餐、留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及食材原料索证索票等台账资料。通过实地检查,督导检查组对泸州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规范反食品浪费宣传、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赵治力,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以及相关区(县)市场监管、教育体育局负责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