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297批次,抽样地点覆盖全市三县六区,涉及餐饮食品、肉制品、豆制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饮料、糖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泗阳县众兴镇刘琴蔬菜经营部(地址:宿迁市泗阳县江淮农贸市场)销售的辣椒(生产/购进日期:2023-03-21),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