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摩尔多瓦农业和
食品工业部发布《
酒精饮料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5月12日。规定了酒精饮料的定义、说明、展示和标签的具体规则,以及原产地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规则,关于酒精饮料生产中使用的农业来源乙醇和农业来源蒸馏物的规则,关于其质量、安全和流通的基本规则和要求,以防止欺诈行为,并确保高水平的消费者信息和保护。酒精饮料生产中使用的乙醇和蒸馏物必须完全来自农业,不得含有通过乙烯或其他非农业来源酒精的催化水合作用获得的合成酒精;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条例》中规定的规则用于酒精饮料生产,根据现行饮用水质量卫生规则,饮料生产中使用的饮用水应无色、清澈、无异味和味道,在适当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总硬度不超过1mol/m3的无条件饮用水,前提是其添加不会降低产品质量;拟出售供人类直接消费的瓶装饮料必须按照第1100/2000号法律的规定贴上标签,饮料的类别是其法定名称,用于其描述、展示和标签,饮料标签上应清晰可见地标明法定名称,不得更换或修改。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particip.gov.md/ro/document/stages/proiectul-de-hotarare-cu-privire-la-aprobarea-regulamentului-privind-definirea-descrierea-prezentarea-si-etichetarea-bauturilor-ce-contin-alcool/1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