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5批不合格食品包括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和3批次蔬菜制品,均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标称岳阳县三兴米粉加工厂生产的三兴鲜米粉(米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衡南县向阳镇流一超市销售的,标称衡阳菁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板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温尔登城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万爹老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卜辣椒(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集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国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肠酸椒(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星沙店销售的,标称洪江市百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鱼酸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不合格原因主要在于生产加工过程未加以严格管控,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米粉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该添加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岳阳、怀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