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27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其他污染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双鸭山市家家乐购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虾爬子(虾蛄),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鑫洋海鲜店销售的皮皮虾(虾蛄)、梭子蟹(其他海水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牡丹江龙江好日子东旺商贸有限公司南市街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林口县恒福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牡丹江市西安区川江盛铁板料理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餐杯,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七台河市桃山区老牌坊鱼豆花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牡丹江市西安区宏姐串串香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