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从食用油的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开展。
生产环节,以食用油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区域,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管道、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查食用油包装容器是否合格,严格要求食用油小作坊使用食品级(PET或PC材质)油桶,要求每一批次油桶有产品合格证。流通环节,以超市、粮油专营店、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食用植物油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以其他食用植物油冒充胡麻油等违法行为;检查食用油标签是否规范,对产品标签进行把关,对缺项漏项进行指导纠正,杜绝标签瑕疵问题。餐饮环节,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供货商档案,以及对煎炸用油的检查措施落实和记录情况。
检查过程中,针对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卫生状况差、“四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单位29家、经营单位21 家、餐饮服务单位60家、学校食堂35家,全县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透明车间接入率达100%。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市场,确保了辖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
据悉,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发现问题后续整改跟踪跟进工作,加大抽检批次和执法力度,确保榆中县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