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渝北区渝味餐友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餐饮专用芝麻酱(规格型号:4kg/桶),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Q/CYY 0003-2021《半固态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11月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渝北区渝味餐友食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收集供货者资质和进货票据。后续将强化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当事人在其淘宝店铺首页发布了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食品6桶,并已向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经营黄曲霉毒素B1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餐饮专用芝麻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不合格餐饮专用芝麻酱20桶;2、没收违法所得1596元;3、处罚款20000元,罚没款金额合计21596(贰万壹仟伍佰玖拾陆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