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粮食加工品,饼干,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5类食品4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5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糕点75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64批次,全部合格;饼干6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餐饮食品 1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佳誉餐饮中心使用、消毒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金龙潭园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李凤山)经营的芦柑,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百年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红金枪鱼刺身、希鲮鱼刺身,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蓉志小吃店使用、消毒的小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亿潼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万丰路购物中心经营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政海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韭菜,毒死蜱、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4.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