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科普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张贴分发警示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发挥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让群众认识采食野生蘑菇的危险性,提醒群众不采、不食、不买卖野生蘑菇。
二是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生鲜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监督检查,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得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严防餐饮服务环节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经发现“毒蘑菇”中毒事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和后续舆情处理工作。
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张贴《野生蘑菇不要买 不要吃 不要采》宣传海报1500余份,乐平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公众饮食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