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根据近期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对前期制发的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及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进行了梳理,全面清理与实行“乙类乙管”要求不相符的疫情防控措施。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通知》(沪市监食协〔2020〕386号)等12件文件(详见附件)。
对于进口冷藏冷冻畜产品及其制品、进口冷藏冷冻禽产品及其制品、进口冷藏冷冻水产品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仍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及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清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