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摸排突出问题。针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与任务,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督查措施、督查重点和完成时限。同时,摸排突出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二是紧抓重点,督查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经营的食品要定期进行自查,对超过保质期的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临期食品要设置专门区域保存,并有醒目标识;对超过保质期退市或者销毁的食品要建立台账进行记录;对超过保质期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禁止作为原料再生产加工食品。
三是强化自查,加大检查力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情况,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集中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突出农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超市、商场、集贸批发市场等集中消费场所,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突出问题。
四是随机督导,严防形式主义。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等方式,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农贸市场等,对全旗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随机督导,严防整治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五是不留情面,加大办案力度。对食品销售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不法商家隐瞒临期食品信息,恣意翻新销售过期食品等不法行为,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对违法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
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18个,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下一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不高的问题,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同时将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坚决贯彻“四个最严”原则,严查过期、临期食品,有效维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