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茶叶及相关制品127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72批次,全部合格;罐头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2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肉制品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 3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圆肚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料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张家湾运国蔬菜经销部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宸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鱼丸,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杭帮美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海淀上地分公司经营的精制培根,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密云店经营的烤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宜质发商贸中心经营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宜质发商贸中心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京怀咱屯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