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2-15 14:32 来源: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2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2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万红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刘记家常菜)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西集鼎香食府(招牌名称:李连贵熏肉大饼)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满金园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满圆薄春饼(通州万达店))
 
  存在食品原材料与废弃物距离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存在冷冻食品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彤盈互饮(北京)饮料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沪上阿姨鲜果店(领展店))
 
  存在从事接触入口食品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邢通达顺通便民商贸有限公司海量分公司
 
  存在后厨环境不整洁、食品贮存环境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存在食品生熟混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欢乐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欢乐英雄)
 
  存在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金月小吃店(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操作间环境卫生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市漷县保怀烧饼店(招牌名称:早点)
 
  存在操作间环境卫生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梦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香满园-黄焖鸡米饭)
 
  存在后厨脏乱差、垃圾桶未盖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天旭饭店
 
  存在从事接触入口食品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易万鸿餐饮店
 
  存在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福兰德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福兰德(龙旺庄店))
 
存在食品加工操作间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日期:2023-02-15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