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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发布向中国出口新鲜牛肉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2-10 16:22 来源:海关总署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2月2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NVWA)发布向中国出口新鲜牛肉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
  2023年2月2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NVWA)发布向中国出口新鲜牛肉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目的和范围。小于12个月龄新鲜去骨小牛肉(HS编码:0201和0202),碎肉、机械分离肉、头蹄、内脏等除外;(2)要求。屠宰场、分割厂、冷库要对中国注册;公司注册的具体规定;出口公司协议签署要求;授权兽医签证官的签名及电子证书认证;兽医现场核查具体要求(集装箱号、批次、印章编号);出口证书内容要求(在荷兰出生、育肥和屠宰、原产地国家、注册的生产企业的批准号、HS编码、批号、运输温度等);(3)包装及内外标签要求。外标签:产品名称、原产地和国家、注册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最佳食用日期、储存温度、目的地国家、净重、椭圆形检验标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批号、规格;内包装标签:产品名称、注册号、生产批号;保质期(冷冻120天、冷藏14天)。
日期:2023-02-10
 
 地区: 中国 荷兰 欧洲
 行业: 畜禽肉品 进出口
 标签: 中国 管理 食品 牛肉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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