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共24大类食品155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6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生物毒素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环翠区磊光蔬菜商行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鄄城县老宋蔬菜门市部销售的豆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单县万佳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谭庄电商副食部销售的香蕉,腈苯唑和吡虫啉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济南章丘姚丹芸鲜肉店销售的猪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冠县利百家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和氧乐果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平原县优得汇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潍城区军埠口子鱼饭店使用的消毒碗(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保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丹溪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山药粉(生产日期/批号:2022/10/23,规格型号:600g/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波水产批发行销售的虾蛄(海水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曲阜美易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物问题
日照高新区金红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胶州市慧慧绿色快餐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费县殷浩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日照市珍然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醋海蜇头(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2/8/15,规格型号:250克(固形物≥30%)/袋),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生物毒素问题
新泰市东都镇鑫业油坊加工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3.xlsx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