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
重点单位:酒类、蛋白(风味)饮料、肉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和食用植物油小作坊,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农批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大集、大中型商超(含连锁超市)、肉类批发商、冷库、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重点品种:食用植物油、肉类及其产品、蔬菜、水果、乳制品、水产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蛋白(风味)饮料、元宵、调味品、阿胶类、蛋白质粉类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以及糕点、炒货及坚果制品等风险较高的品种。
具体措施:一是将“食安护佳节”行动与落实“两个责任”、“守查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协同推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加强监管与执法衔接配合,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采取下架、召回、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相关违法生产经营者。按照行刑衔接有关工作机制要求,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通过公开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