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发布食品等产品出口管理行政命代/h1>
核心提示?022?2?0日,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发?0404号公告,即《食品等产品出口管理行政命令》、/div>
  2022?2?0日,丹麦 食品、农业和 渔业部发?0404号公告,即《食品等产品 出口 管理行政命令》。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适用于向欧盟成员国以外的第三国出口食品、食品接触产品的管理)、术语和定义、出口企业的注册和批准程序、出口证书的签发管理、出口企业应满足的要求和承担的义务、出口到特定第三国食品的特殊要求(如出口到中国的新鲜猪肉应在生产之前通知丹麦主管部门,以便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可以在生产时赴企业进行检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我监测要求、罚则等。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3-01-12.html">2023-01-12
地区9/font>丹麦欧洲
行业9/font>渔业水产进出叢/font>
标签9/font>管理食品渔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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