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排部署,推动任务落实,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氛围进一步形成。2014年,甘肃在全国率先吹响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号角,连续9年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始终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省食安委历年重点工作安排,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货正源清,农村食品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建立“基地+批发市场-集中配送企业-农村销售点”的全程可追溯供销农村食品体系,依托“陇上食安”平台,规范农村食品进货、贮运和销售全程,引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设立乡村便利店,减少中间环节,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截至目前,全省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达到1214家,逐步实现对乡镇、村落全覆盖配送。
强化过程管控,推动常态长效,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进一步建立。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打牢规范化管理基础。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展体系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推动全省食品批发配送企业和市场“一户一档”建档率、“陇上食安”平台应用率、“互联网+阳光仓储”实施率、“电子一票通”出具率大幅提高,部分市州已全部达到100%。
强化规范提升,推动整体达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积极引导、培育升级、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全力助推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达到5516个。推广应用农村集体聚餐APP,引导大中型酒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承接聚餐活动,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以来,全省农村集体聚餐备案43317 家,聚餐人数3947143人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强化执法办案,推动行刑衔接,农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遏制。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未进入配送网络经营单位的风险级别,加大检查频次,倒查非法流动配送商的线索,严厉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强化行刑衔接,严查重处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全省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2437件;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43163.64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216.27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1721.11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