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了巧克力产品的范围包括苦巧克力、黑巧克力、纯巧克力、甜巧克力、牛奶巧克力、白巧克力、夹心巧克力和巧克力粉等;可可制品包括可可粉、可可脂和可可饼等;
2)规定巧克力产品的原料使用要求,如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植物脂肪,不允许使用除乳脂以外的其他的动物脂肪,但允许使用可可脂等效物和/或SOS型可可脂改良剂,此类成分在巧克力中的含量占比不得超过5%;
3)规定巧克力产品的产品标准如产品中的可可固体不得少于35%等;
4)规定了不同类别巧克力产品如苦巧克力、黑巧克力、甜巧克力等的鉴别要求和标准;
5)修订了部分巧克力产品的微生物如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要求。
该修正案将于2023年7月25日正式生效。
该修正案将于2023年7月25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