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也就是说,海关总署不仅对进口饲料的生产企业有要求,同时也对饲料产品出口国有要求。
在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方面,海关总署将饲料产品分为植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和宠物食品被归在动物源性饲料分类下。除饲料添加剂外,植物源性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都有允许向中国大陆输出的产品种类及相应的国家和地区的清单,只有在清单内的国家和地区内的企业才能向中国大陆出口饲料产品。
植物源性饲料的准入国家和地区的清单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的检疫要求和警示信息板块下准予进口农产品部分展示,题目是《准予进口粮食(含籽实类和块茎类粮食、油籽)和植物源性饲料种类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名录》。可以看出,准予进口的植物源性饲料与粮食类农产品放在同一表格下,但不是所有的粮食类农产品均可作为饲料使用,所以需要予以区分。而允许进口植物源性饲料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是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的企业信息板块下植物产品类植物源性饲料子类展示的,题目是《允许进口植物源性饲料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收录了不同国家的不同植物源性饲料的生产企业名单,也就是“白名单”,只有在“白名单”中的企业才能向中国大陆出口指定的产品,法规中提到的对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就是获得准入进入“白名单”。
动物源性饲料的准入国家和地区的清单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的企业信息板块下动物产品类动物源性饲料子类展示,题目是《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不含植物源性饲料原料)》,其中收录了不同国家允许出口到中国大陆的产品类别/名称及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情况,注册登记情况分为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名单)进口和允许进口逐步完成注册登记,可以理解为产品出口到中国大陆需要和不需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流程。此外,该子类其他文件展示了境外不同饲料产品的生产加工名单,只有在名单中的企业才能向中国大陆出口指定的产品。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产品没有准入国家和地区的要求,仅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的企业信息板块下动物产品类饲料添加剂子类展示了《允许进口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国家(地区)产品及注册企业名单》,其中收录了允许向中国大陆出口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的国家、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同样的,只有在名单内的企业才能向中国大陆出口制定的产品。
综上,获得国家准入的产品可以通过注册登记的方式进入名单或直接获得准入许可,向大陆出口产品,那么问题来了,那如果企业有优质的产品,但是产品种类不是所在国准入的产品类别,企业可以进行企业注册吗?不可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是企业所在国的主管部门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的过程,是官方对官方的流程。如果产品种类不是所在国准入的产品类别,需要由所在国的主管部门与海关总署进行申请和沟通,海关总署进行相关的审查后,发布相关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允许进境产品信息、对企业和产品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检验检疫要求等。公告发布后企业才可以开始注册流程。
不同的饲料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流程是一样的,但准入国家及准入的产品类别是不同的,境外生产企业需要注意判别产品是否准入,此外因准入清单是不定时更新的,企业需要及时跟进最新的信息。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不同种类饲料进口过程中对境外生产企业准入方面的区别,下次将为大家介绍不同种类的饲料在产品登记方面的区别,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