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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2-20 10:19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酒类,蜂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保健食品18大类食品11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0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酒类蜂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薯类膨化食品保健食品18大类食品11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0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温县鸿瑞祥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捷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藕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2000CFU/g、22000CFU/g、21000CFU/g、23000CFU/g、21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10000CFU/g。
 
  2.三门峡市帝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运城市协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随变脆(雪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0000CFU/g、240000CFU/g、250000CFU/g、160000CFU/g、15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25000CFU/g。
 
  3.郑州卡斯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十寸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3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郑州卡斯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长盘、1批次田园盘,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5.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社区鑫龙便民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镇江顿顿美醋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顿顿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222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g/100mL。
 
  6.许昌市东城区赏渔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7.老赵家逍遥镇胡辣汤(经营者为新郑市赵亚胡辣汤新商都店)在美团网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0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8.郑州高新区豫王三米皮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9.西平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皇马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虾条+果蔬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34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10.郑州市郑东新区鲜滋烤鱼店使用的1批次碟子、1批次长盘、1批次圆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1508mg/100cm2、0.2163mg/100cm2、0.191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1.洛阳祥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横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伤心凉皮(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9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mg/g。
 
  1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寒味珍老味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7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寒味珍老味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4.许昌市东城区粥先生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5.黄淮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贾新成销售的来自开封禾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整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6.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16.罗山县东铺镇青田联华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缘之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皇冠曲奇(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7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17.郑州市惠济区全家福馄饨店使用的1批次方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8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8.郑州市惠济区幺妹家常菜使用的1批次圆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9.许昌市魏都区张梦加饮食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426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0.原阳县葛埠口乡天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北京京安门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北京革命小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9.9%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21.郑州市惠济区刘明记小吃服务店使用的1批次方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2.郑州郑东新区大亨炒鸡时光里饭店使用的1批次水杯,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3.许昌市魏都区盼辉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4.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象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象国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焙元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象国植物黄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2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3g/100g。
 
  25.中牟县佳悦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象国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焙元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象国植物黄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6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3g/100g。
 
  26.郑州市郑东新区老尹家驴肉火烧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8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7.郑州市郑东新区唐河王记老家南阳菜使用的1批次汤碗、1批次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分别为0.0127mg/100cm2、0.024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8.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盈餐饮服务部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4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9.郑州市二七区张四化拉面馆使用的1批次拉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34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0.周口市川汇区苏晨涛餐饮管理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12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1.方城县老鱼行家禽门市部销售的1批次黑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32.南阳市万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盐城百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葛根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CFU/g、150000CFU/g、220000CFU/g、130000CFU/g、1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10000CFU/g。
 
  33.郑州市郑东新区佰年王婆餐饮丹尼斯六天地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06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4.郑州市郑东新区高老辈鸡汤米线丹尼斯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8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5.郑州郑东新区永和时光里喜虾客饭店使用的1批次料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6.卫辉市后河镇牛氏兄弟食品门市部销售的标称河间市正和酱菜厂生产的1批次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1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9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0,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37.范县万盛达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真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吊炉花椒锅巴(藤椒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0000CFU/g、210000CFU/g、190000CFU/g、180000CFU/g、16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10000CFU/g。
 
  38.平顶山市新享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思琪酒庄®诗蕊甜红葡萄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3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2年12月19日 
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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