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充分研判防护用品和民生用品需求激增的市场形势,市市场监管局将涉疫案件的查办工作作为当前以及近阶段执法稽查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统筹协调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执法稽查效能,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的防疫用品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防控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梁溪区某小吃店不正当竞争案
12月13日,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在网络外卖平台上有商家出售“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不知是否与当下热销的连花清瘟胶囊相关,请求查处。当日,梁溪局执法人员对举报涉及的梁溪区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自12月10日起,通过网络外卖平台商销售的商品名为“莲花清温枇杷烤梨”,并标注“宣肺、发热、鼻塞、流涕”以及“预防更重要噢”的宣传文字。经初步调查,该店销售的“莲花清温枇杷烤梨”,在该饮品内添加的实际是当事人在网络平添采购的某品牌“连花清温金银花清温养生袋泡茶”,该款袋泡茶属于普通食品。
当事人为了提高店铺的销量,考虑到近期“连花清温”药品关注度高的情况,便于12月10日起,在网络平台上架了“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以21元/杯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当事人共售出11杯“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
当事人在饮品中名称中使用“莲花清温”字样,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 “连花清瘟”药品存在特定联系,其行为涉嫌构成仿冒混淆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商品上标注“宣肺、发热、鼻塞、流涕”、 “预防更重要噢”等宣传内容,涉嫌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