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深入超市、商场等保健食品销售场所开展检查。一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二是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虚假标注、标签标识行为;三是检查保健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对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并理性消费,在购买时要认准正规商家并索要发票、购物凭证等。下一步滨北监管所将继续规范辖区内销售保健食品市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