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特殊食品监管制度机制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当前全省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网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度指导意见(试行)》《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四项制度”,见附件1-4)。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四项制度明确了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义,规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网上备案要求,规范了特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完善了的特殊食品追溯体系规则,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求的有力举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我省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具有的特殊压力和特殊优势、发挥的积极作用,增强组织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自查制度落实,全覆盖实施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出了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保障特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二、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实际,强化跟踪推进,加强调度研判,确保各项制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结合推动落实“两个责任”“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年”“守查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和督导问责“四个体系”作用,将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四项制度的任务到岗到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智慧,及时进行挖掘、总结和报送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反馈在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黑龙江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等事项网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2.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度指导意见(试行)
3.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
4.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试行)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度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