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防源头抓治理。净化产地环境,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年度管控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加强农产品日常巡查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农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兽药清理行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大食用林产品病虫害无公害防治力度。
二是严管过程抓规范。严格日常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重点食品流通企业体系检查。深化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4387户,发现风险问题22606个,问题处置率100%;开展白酒小作坊、食用植物油、乳制品等专项治理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区域监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推行学校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副校长管理制度;开展“地沟油”行政检查,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入场查验要求;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加强政策性粮食入库质量验收和出库质量监管;加强少数民族食品标识标签清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养老院食品联合检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对全市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实施全链条、全覆盖检查。
三是严控风险抓防范。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1016批次,合格率97.79%;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7032批次、定性检测17680批次,农产品例行监测558批次,合格率99.3%;林业部门监督抽检食用林产品115批次,合格率97.4%;发改部门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及安全监测411批次,合格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强化食品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会商,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完成食品风险监测443份,食源性疾病监测2055例。严防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风险。开展冷链食品、环境及相关人员核酸监测337万余份。
四是严惩违法抓震慑。加大办案力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案件1224件,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农产品质量案件10件。加强行刑衔接,全市食品领域重点刑事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实施挂牌督办,公安部电贺我市成功破获孝昌刘某文等制售假酒案,将湖北孝感刘某文等人系列假冒注册商标案(食品)列为部督案件。
(食品协调科程义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