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饮料、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52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来宾市兴宾区粤美超市良江店销售的、标称来宾市兴宾区良江良红酱醋食品厂生产的“甜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宁长堽西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景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广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宁长堽西路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慧美超市东站店”销售的“长豆角”,噻虫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崇左市“天等县把荷文波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池“宜州市淡水活鱼批发商行”销售的“罗非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南宁市川毅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昆明市香香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麦乳精(固体饮料)”,蛋白质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五、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南宁市新友夏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钦州市畅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力康柠檬味汽水”,菌落总数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奥力康橙味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六、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