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及食品安全“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把监督抽检作为食品监管的重要执法手段之一,对抽检数据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食品安全隐患,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截至目前,共检验完成抽检2042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25批次,全部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严格抽样措施。该局自主研发随机抽样软件,按照随机选取抽样对象(市场主体)需求,实行“阳光抽样”,保障被抽样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公平公正。对已抽样的市场主体进行加锁,不再列入抽样范围内;对群众举报反映质量问题食品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抽样对象。抽样时,在该局纪检组监督下,由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当日随机抽取市场主体,由各区分局和承检机构各两名工作人员开展抽样。
■严格抽样程序。按照市场主体地图展示系统所有主体名单,并依据区域分别统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市场主体名录库,依据食品三个环节主体业态进行统一编号,随机软件盲选确定被抽样市场主体名单,当日确定抽样品类和批次,并随机抽取被抽样市场主体,确定被抽样市场主体名单和备用抽样市场主体名单。备用抽样市场主体名单按抽样市场主体名单数量上浮30%,由局纪检组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人员共同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对盲选出的数字进行统一编号,确定为当日被抽样市场主体名单和备用抽样市场主体名单,名单发给承检机构工作人员,由食品抽检科、市局纪检组随机抽取名单上签字确认。
■严格抽样“检管”。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核查处置情况公开,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多维度、多角度风险预警交流,多层次、多环节数据共享、汇总分析,为提高监管效能提供数据支撑。食品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和辖区监管人员共同完成,辖区监管人员对被抽样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检查。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辅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食品标识等;食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有无过期食品、采购时是否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