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从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两端发力,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酱卤制品小作坊、餐饮单位等从事卤味熟食制品加工销售的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是否取得合法资质从事卤味熟食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配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设备,是否做到生熟分开,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合格健康证明;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义务,进口食品原料是否符合进口食品管理要求;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成品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等为重点整治内容,对全市卤味熟食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检查中要求卤味熟食制品生产经营者做到“四规范、四清楚”,即生产环节做到“证照办理规范、进货渠道规范、生产加工规范、内部管理规范”,流通环节做到“进货渠道清楚、索证索票清楚、存储登记清楚、销售去向清楚”。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新加工销售、经营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环境卫生不达标、不具备从事卤味熟食制品制售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
此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检查卤味熟食制品小作坊加工户87家、经营销售户162家,责令整改加工户37家、销售户49家,立案查处销售户1家,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