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第九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四:博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韩某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2022年4月27日,博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枣庄市海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电话,举报从韩某处购买一批鸡肉,在解冻后使用时产品有异味。5月19日博兴县市场监管局向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6月13日收到协查回复:经抽样检验,韩某销售给该公司的鸡腿肉感官性状异常,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无棣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无棣某软管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2022年6月7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对无棣某软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堂存在超过保质期的福锐佳牌酸菜19包。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福锐佳牌酸菜19包并处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供稿: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