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c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