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516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 16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茶陵县苏秋兰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康嘉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湖南省邵阳红三优农特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伴你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劲爽牛肚(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郴州市汝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郴州市汝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汝华烤鸡(酱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武冈市华鹏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武冈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鹅肝(酱卤肉制品) ,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龙阳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安吉尔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茶陵县铁甲山泉向阳财富店销售的,标称茶陵县铁甲山泉水厂生产的铁甲山泉包装饮用水,余氯(游离氣)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张家界市永定区刘纪志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喻家溪山泉水厂生产的宝峰湖天然饮用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澧县波清波健康饮水服务中心销售的,标称澧县猎人泉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国丰(湖南)农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喜番利桑葚酒(发酵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国丰(湖南)农业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花垣县文老三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 ,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华容县大海你好海鲜超市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湘乡市新湘路杨英伟蔬菜摊销售的青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宜章金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心店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南县世纪华联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圆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县世纪华联茂商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五)江永县随心购超市销售的本地豆角和黄姜,本地豆角的倍硫磷项目和黄姜的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株洲、湘潭、益阳、常德、岳阳、邵阳、永州、郴州、张家界、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