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提原料提取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原料提取工艺规程,并按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是否建立原料提取生产记录制度并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生产设备是否能满足提取工艺要求;每批产品是否进行提取率检查;企业是否对提取物进行稳定性考察,并制定有效期;原料提取物的生产、检验等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保存;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贮存;是否对原料提取物进行留样等。
另一方面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外购的原料提取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原料提取物的采购、验收、存储、发放和使用等管理制度;外购的原料提取物是否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和企业标准;是否按照要求对外购的原料提取物供应商进行审计;是否对购进的原料提取物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并留存记录;是否对原料提取物进行留样等。
下一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切实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