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2021-2022年度宜春市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其他粮食加工品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日常监管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工作具体要求;参会人员围绕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其他粮食加工品抽检监测不合格原因、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问题进行广泛深入交流,深度分析和开展风险研判,提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措施和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找问题、解决问题,降低风险隐患。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加强。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把“四个最严”落到实处,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建立沟通、协调、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研判风险隐患,研究防控措施,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排查隐患要全面。认真分析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其他粮食加工品安全风险点,结合实际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切实提高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
三是责任意识要压实。首先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高管到操作人员都要培训到位,形成“人人肩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责任意识,再是压实基层监管人员的责任,在日常监管、“双随机”、“飞行检查”中严格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自制的管理制度、标准、要求生产经营,形成“闭环”式监管。
四是核查处置要到位。要针对目前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其他粮食加工品出现的问题,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加大核查处置力度,通过行政处罚来帮助违法违规企业认识错误,达到对企业的警醒作用;特别是对多次抽检不合格、屡教不改的生产经营者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一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吊销食品许可证。
五是风险交流要广泛。核查处置后要及时汇总并进行风险预警交流,形成广泛交流、分析研讨、评估整改效果的机制,达到降低食品风险的预期效果,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指导企业提高食品质量,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