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北京酒庄葡萄酒发展促进会批准,同意《北京市酒庄葡萄酒中生物胺检测标准》、《北京市酒庄葡萄酒赭曲霉毒素 a 检测标准》、《北京市酒庄葡萄酒氨基甲酸乙酯检测标准》、《北京市小产区葡萄酒产地认定通则》、《北京市酒庄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葡萄园良好管理规范》5项团体标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北京酒庄葡萄酒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抓紧落实工作进度,项目计划,广泛听取意见,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欢迎与本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北京酒庄葡萄酒发展促进会联系。
联系人:游义琳
电 话: 18610023780
北京酒庄葡萄酒发展促进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