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宣贯,明确工作要求
以推动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为牵引,督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采取线上培训、线下宣贯、开设食品安全课堂等多种形式对属地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习宣传,系统掌握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要求在配备食品安全员基础上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以落实和强化校园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明确标准,落实包保责任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工作安排和部署要求,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进行摸底核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衡水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督导,督促包保主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牢牢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完善机制,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细化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工作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246家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强化诚信自律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职责作用,强力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实现共治共建共享,凝聚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