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大类食品49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万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豆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万客隆销售服务中心店销售的豆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包头市五原县隆华超市销售的、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晨翠蒙麦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益多多超市销售的、通辽市扎鲁特旗英子粮油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精制葵花籽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通辽市扎鲁特旗新时代商场销售的、通辽市扎鲁特旗新永康食品厂生产的永康蛋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华玉醋厂生产销售的老陈醋(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海阔平价海鲜店销售的冷冻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海阔平价海鲜店销售的冰鲜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龙旺木火铁锅炖鱼店使用的、土默特左旗源鑫餐具清洗厂生产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禧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