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截至10月31日,黄山市121家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已全部聘任到岗,另有19家茶叶、糕点、饮用水小型生产企业也聘任了食品安全总监。
黄山市认真贯彻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总监聘任工作。一是迅速部署行动。及时部署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企业情况。二是层层宣传动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层层召开《规定》宣贯会,并通过发放《规定》单行本、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将《规定》内容宣传培训到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三是集中调度推进。率先在全省举行首批食品安全总监聘任暨集体宣誓仪式,各区县相继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总监聘任暨集体宣誓。率先完成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聘任。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周活动,集中推进食品安全总监聘任,确保在《规定》实施前完成食品安全总监聘任。
下一步,黄山市将加强企业包保干部、市场监管部门与食品企业的沟通衔接,“三位一体”推进《规定》的落实,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与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