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广告中不能宣传对疾病的预防,治疗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除了正规药品和医疗器械,任何食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作用,不要信。
只有经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可以宣传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素的特殊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广告中一定能找到“蓝帽子”标志,这是保健食品的身份证明。
保健食品广告只能发布经审查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均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经审查的保健食品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进行任何剪辑、拼接、修改。
市场监管小编提醒您,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可以查询到所有保健食品的产品信息,建议先查询确认,再购买服用。
没有“蓝帽子”,没有“食健广审”批号,仍然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不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