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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鳢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0-31 08:22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核心提示:乌鳢是我国居民喜爱的重要水产品。但近年来在监管中发现仍然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呋喃唑酮、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地西泮等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以及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等常规药物残留平均超标1.6倍问题。为确保乌鳢质量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
  乌鳢是我国居民喜爱的重要水产品。但近年来在监管中发现仍然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呋喃唑酮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地西泮等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以及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等常规药物残留平均超标1.6倍问题。为确保乌鳢质量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
 
  一、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停用药物及未批准使用的药物
 
  (一)不得使用的药物种类
 
  1.禁用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五氯酚酸钠、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等(具体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为准)。
 
  2.停用药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生物制菌王)等。
 
  3.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除《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最新版)中明确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外的其他药物,例如地西泮、麻醉剂等。
 
  上述药物在乌鳢养殖、捕捞、暂养、运输、苗种生产等各环节均不得使用。上市产品不得检出禁停用药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二)使用后果
 
  1.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违规使用停用药物和未经批准药物的后果。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防止误用违禁药物
 
  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购买和使用禁用、停用兽药以及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要特别注意甄别网购、上门推销、厂家直销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拒绝购买和使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名义进行售卖的假兽药。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检测筛查把关。
 
  (四)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填写《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项记录。万一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合格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制售者承担责任。
 
  二、规范使用批准药物
 
  乌鳢养殖、暂养、捕捞、运输、苗种生产等过程中要规范使用批准药物,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采购把关
 
  采购兽药等投入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处购买,主动索取相关证照、证件和合法的票据,并结合包装标签标识对供货单位的资质、兽药产品合法性及质量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查验兽药产品“二维码”信息、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注册证号)、兽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兽药成分、用量用法、休药期、存储条件、注意事项、有效期限等。兽药入场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可能含有禁用药物以及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的,与进货单不符的、内外包装破损的、没有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质量异常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药物坚决不让入场。兽用处方药应当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现购现用,并在用药记录对应处标明处方签号。
 
  (二)科学用药
 
  养殖乌鳢发病后要及时准确诊断,从国家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中选用药物,对症下药。用药时,准确计算用药量,切忌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施药时要保证良好的环境条件,水质恶化、阴雨天时施药要谨慎;混养池用药时要注意药物对不同养殖动物的毒性,药物配合使用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拮抗作用。在乌鳢苗种生产中使用药物和饵料要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
 
  (三)符合限量
 
  乌鳢产品出塘时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有条件的,在产品上市前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乌鳢上市时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乌鳢常用药物及限量值如下: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和≤100 μg/kg;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1000 μg/kg;甲砜霉素≤50 μg/kg;磺胺嘧啶等12种磺胺类总量≤100 μg/kg。其他药物残留限量值可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等标准。
 
  (四)合格上市
 
  养殖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销售的乌鳢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不使用禁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和酰胺醇类等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上市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主体在严格落实质量控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觉、自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照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委托检测、自我检测、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等4项承诺依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达标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三、减少用药的预防措施
 
  保证养殖乌鳢质量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实施“从水域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苗种、水质、养殖、捕捞及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控,通过预防减少用药。
 
  (一)良种选择。养殖生产主体要到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正规育苗场购买,所选苗种必须经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优良品种,质量符合《水产苗种管理办法》《SC/T 1052―2002 乌鳢》相关规定。对于跨区的苗种,要有苗种检疫报告及药物残留报告。尽量选择经全国水产原良种委员会审定的新品种,如乌斑杂交鳢、“杭鳢一号”等。
 
  (二)水质调控。鱼种放养前,对池塘进行排干池水,冰冻、曝晒后清淤,用含氯石灰等进行消毒。养殖过程中视水质情况换水。池水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4 mg/L以上,增氧机的开机数量和时间应根据池水溶解氧水平进行调整。养殖池塘内可移植面积约占池塘总水面1/5~2/5的漂浮植物,如水葫芦(凤眼莲)、眼子菜、轮叶黑藻等,以净化水质。
 
  (三)密度控制。养殖者应根据市场需求的成鱼规格、池塘条件、饲料供应的保障程度、养殖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安排放养密度,避免过高密度养殖。蓄水深度1.5~2米、产出规格0.5 kg/尾以上的养殖池塘,定塘的放养密度控制在2500―4000尾/亩为宜;饲料供应丰富、换水方便、有一定养殖经验者,定塘放养密度可以适当提高。可在池塘中搭配放养200~300尾/亩的鲢、鳙、草、鳊、鲤、鲫等用以控制池塘水质。
 
  (四)饲料投喂。投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有生产许可的企业,并有企业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产品批准文号。饲料质量安全指标应符合《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SC/T 1077―2004)等规定。各种成分的含量和饲料粒径能满足乌鳢不同生长阶段的需要。存放时,饲料应贮存于通风、清洁、干燥的仓库内,要设有防鼠、防鸟设施,防止受潮和有害物质的污染。
 
  (五)日常管理。每天早晚巡塘,注意观察乌鳢摄食、活动和水质变化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时清除池塘杂物,勤捞残饵和生长过剩的水草、枯草,保持良好的池塘环境。每口池塘建立养殖档案,认真记录养殖过程中天气、水质、投喂、发病、药物使用等情况。定期对养殖池塘底质、水源水、养殖水进行监测。如发生疫病,应将病死鱼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疫病的传播与扩散。
 
  (六)规范捕运。起捕拉网时要小心操作,避免鱼体受伤感染。运输时应遵循《活水产品运输技术规范》(GB/T 36192―2018)《活鱼运输技术规范》(GB/T 27638―2011)等规范,运输过程要注意控制温度、溶氧、密度等,维持储运水体卫生,尽量避免细菌、真菌等感染水产品,坚决杜绝外源性污染物介入。
 
  四、病害防治
 
  乌鳢常见需药物治疗的病害名称、主要症状及防治措施如下。
 
  (一)病毒性疾病
 
  1.弹状病毒病(俗称“打转病”)
 
  主要症状:病鱼体表有出血点,尾部发白,尾鳍轻微糜烂,体表有大量白斑,脾脏、肾脏、肝脏、肠道的血管淤积大量血液,鳔严重出血。患病鱼苗呈现不规则水体弹射游泳。
 
  预防措施:尚无有效药,以预防为主。在饲料中拌板蓝根、大黄等中药和维生素C钠粉等增强鱼体自身对病害的抵抗力;引进的苗种要经过检疫,适当的苗种投放密度、合理的混养搭配鱼类、保持水质清爽。
 
  (二)细菌性疾病
 
  2.诺卡氏菌病(俗称“结节病”)
 
  主要症状:病程长;患病早期,病鱼食欲下降、反应迟钝,有时肛门红肿,体表无明显症状;患病中后期,体表溃烂出血,肛门红肿,腹部膨胀;剖检可见在肝、脾和肾等内脏器官出现大量肉眼可见的白色结节。
 
  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喂,及时拌喂氟苯尼考粉、盐酸多西环素粉等抗菌药等进行内服治疗,内服维生素C钠粉和中草药等增强免疫力,同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注意及时打捞死鱼,调控水质、底质。
 
  3.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
 
  主要症状:发病初期,病鱼食量减少,反应迟钝,病鱼的口腔、鳃盖、鳍条基部及体侧轻度充血,随着病情发展,病鱼体表出现斑点状的出血点或出血块,眼眶充血、眼球突出,肛门红肿,腹部膨大。剖检可见腹腔内含有浑浊腹水,肝、脾、肾肿大,肠道部分或全部充血。
 
  治疗方法:采用内服与外用相结合的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喂,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注意及时打捞死鱼,调节水质、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及时拌喂氟苯尼考粉、恩诺沙星粉、复方磺胺嘧啶粉等抗菌药进行内服治疗,也可同时拌喂适量的维生素C钠粉等增强免疫力。
 
  4.舒伯特气单胞菌病
 
  主要症状:发病较快,病鱼食欲下降,反应迟钝,体色发黑,体表有斑点状出血点,腹部膨胀,肛门红肿;剖检可见在肝、脾和肾等内脏器官出现平滑、柔软、边缘界限不清晰的白色结节。
 
  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喂,同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发病严重的池塘需要适当换水处理,注意及时打捞死鱼,调节水质、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及时拌喂氟苯尼考粉、盐酸多西环素粉等抗菌药进行内服治疗,同时可内服中草药或维生素C钠粉等增强免疫力。
 
  (三)寄生虫性疾病
 
  5.累枝虫病
 
  主要症状:患病鱼体表有毛状物,有时病灶呈灰白色。当病鱼离开水面后,病灶易因挣扎而出血发红。取病灶处鳞片制成水浸片镜检,可见大量不断收缩、伸展的杯状虫体,虫体基部连着柄状物。
 
  治疗方法:可使用硫酸锌粉等纤毛虫类专用药进行驱杀,并内服适量恩诺沙星粉等预防伤口继发感染细菌。
 
  6.锚头鳋病
 
  主要症状:肉眼可以看到患病鱼体表很多像钉子一样的成虫寄生。成虫脱落后,寄生处易出血溃疡而呈斑点状发红。
 
  治疗方法:用溴氰菊酯溶液、辛硫磷溶液等针对甲壳类专用药,同时应拌喂适量恩诺沙星粉等。
 
  (四)真菌性疾病
 
  7.流行性溃疡综合征(俗称“烂身病”)
 
  主要症状:患病鱼早期症状是游动异常,体色发黑,不吃食,体表出现红斑。随着病情加重,体表、头部、腹部、鳍条和尾部等处出现大面积溃烂,严重病例的头和肌肉溃烂坏死,尾柄烂断,脑和内脏组织裸露。在疾病中后期,在病灶表面常出现肉眼可见的白色丛生菌丝。
 
  治疗方法:以预防为主,暂无较好的治疗方法。若已发病,主要以预防继发性感染为主;减少饲料投喂;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调节水质、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可拌喂适量氟苯尼考粉、恩诺沙星粉、复方磺胺嘧啶粉等抗菌药进行内服治疗。
 
  8.水霉病(俗称“肤霉病”或“白毛病”)
 
  主要症状:在感染中后期,病鱼食欲减退,游动缓慢,鱼体感染部位形成肉眼可见的灰白色棉絮状覆盖物,病鱼容易与固体物质发生摩擦,严重时皮肤溃烂,组织坏死,最后瘦弱而死。
 
治疗方法:采用内服与外用相结合的治疗方法。减少饲料投喂,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调节水质、底质,保持水质清新良好,及时拌喂复方甲霜灵粉进行内服治疗,也可同时拌喂维生素C钠粉或中草药等增强免疫力。 
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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