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公共卫生部2022年10月25日消息:最近,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使企业家更加清楚规定并保护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发布了含有大麻或汉麻食品的法规修正案,法规修正案均于2022年10月22日起生效实施。
1、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37号公告《大麻籽、大麻籽油、大麻籽蛋白质以及含大麻籽、大麻籽油或大麻籽蛋白质成分的食品(No.2)》 。该法规取消了大麻产品中CBD的最大限量要求,因为CBD在大麻种子中含量极低,没有安全问题。
2、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38号公告《含有大麻或汉麻成分的食品(No.2)》。该法规是对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食品标准的修订。例如:因为调味料在烹饪中的使用量很小,所以调味料中含THC不超过0.0032%和CBD不超过0.0028%。至于其他食品,对于不直接出售给消费者或仅作为原材料出售的食品,每包装单位中含THC不超过1.6毫克和CBD不超过1.41毫克。此外,对含有大麻或汉麻成分的食品的标签要求也进行了修订。
3、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39号公告《含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No.2)》。该法规增加了对 CBD提取物与其他物质混合要求的细节。修订用于生产过程或优化用于食品加工的 CBD 提取物的水溶性要求。修订膳食补充剂形式要求和用于膳食补充剂的CBD提取物的最大允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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