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保健食品的定义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功能目录
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中,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共有27种,以及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
正确选购进口保健食品
1 看标志
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号。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4位年代号)第(4位顺序号)号,如:卫食健字(1999)第0309号,或者进口的为:卫食健进字(4位年代号)第(4位顺序号)号;2003年7月以后批准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如:国食健字G20050887,或者进口的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只有认清批准文号才能保证您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
2 识标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而且中文字体必须大于外文字体。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办法》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3 认证明
向售卖方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海关评定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海关会出具相关凭证。
4 选品牌
线下购买时,应选择大型的超市、药店或专卖店,注意查看店铺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时,应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并注意查看中文电子标签,保留好购买凭证,便于投诉、索赔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进口保健食品监管流程
注册与备案
产品注册与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进口保健食品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或备案。
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进口保健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变更、延续、注销,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推荐并提交申请材料。海关总署收到材料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向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反馈受理情况。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总署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进口保健食品进口商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海关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商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企业可现场提交备案申请,也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网上办理;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办理。海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境内进口商名单,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企业可以修改申请信息后重新提交)。
通关监管
一般贸易途径进口
海关采取合格证明检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进口和销售记录等多种合格评定活动对进口保健食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合格评定。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等5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规定,海关在通关环节实施《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保健食品备案凭证》联网核查。
进口保健食品经海关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保健食品经海关评定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进口保健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跨境电商途径进口
需要注意的是,跨境电商进口保健食品是符合原产国(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另外由于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
海关小提示
每款保健食品都有适宜的人群、不适宜人群和相应的保健功能,选购时应该按照个人的身体需求,认真选择,不能盲目的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要科学服用。
消费者也应提高意识,及时了解保健食品方面政策,防范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等虚假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