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鱼四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00只。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环节操作不规范。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6186.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泔/strong>》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div>
2、南京鱼四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0只。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环节操作不规范。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div>
3、南京新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0公斤,共?0公斤,货?22元;已销?0公斤,共计20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造成。经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了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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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div>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3?/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2-10-15.html">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