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义修订:复原乳、含乳冰激凌、块状凝乳、乳清粉等;
-- 感官指标修订:液态乳,复原乳等;
-- 理化指标修订:液态乳、包括灭菌乳,发酵乳制品,加水生产的发酵乳制品,酸奶,乳清粉,速溶乳粉混合物,速溶饮料等;
-- 微生物限量指标修订:经热处理,至少经巴氏灭菌的瓶装和罐装牛乳,瓶装和罐装的乳清和酪乳,保质期超过72小时的牛乳等。
此外,该修正案还对乳及乳制品的产品名称的表述方式进行了调整:可紧随其增加描述产品生产方法、原料成分特征及发酵微生物使用等内容。
该修正案将于2023年9月23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