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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假期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9-30 09:48 来源:赤峰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十一”国庆节临近,为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秩序,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氛围,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出以下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十一”国庆节临近,为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秩序,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氛围,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出以下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距离。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外出就餐时尽量采用自助、分餐,自觉使用公勺公筷,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二、外出聚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就餐场所,不要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证明》的餐饮店或食品摊贩点消费。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有异味,是否烧熟煮透。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海产品。
 
  三、网络订餐要选择资质齐全、距离近、口碑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注意避免选择凉菜、生冷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餐食后要核对订餐食品是否完好,并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确需存放的应放置冰箱内冷藏并尽快食用,再次食用前要充分加热。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保持加工、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
 
  五、餐饮服务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六、在就餐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日期:2022-09-30
 
 地区: 赤峰市 内蒙古
 行业: 餐饮
 标签: 消费者 食品安全 监管 餐饮
 科普: 消费者 食品安全 监管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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