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三日可无肉,日菜不可无”,可见新鲜蔬菜在中华餐饮文化的重要性。
一、资质要求
海关对供港蔬菜种植基地(以下简称种植基地)实施备案管理。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向海关备案。
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供港蔬菜质量安全负责,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种植、生产加工活动,建立健全从种植、加工到出境的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供港蔬菜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应当符合内地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二、种植基地备案与管理
主管海关对种植基地实施备案管理。非备案基地的蔬菜不得作为供港蔬菜的加工原料,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小品种蔬菜除外。
1、办理申请
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申请。
2、办理申请条件
1.有合法用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各地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
3.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周边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4.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专人管理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他农用器具;
5.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6.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
7.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3、申请材料
1.供港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申请表;
2.种植基地示意图、平面图。
三、生产加工企业备案与管理
办理申请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中“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申请。
1、办理申请条件
1.企业周围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生产加工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厂区有洗手消毒、防蝇、防虫、防鼠设施,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生产加工车间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车间布局合理,排水畅通,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的无毒材料修建;
3.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产品溯源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4.蔬菜生产加工人员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5.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2、申请材料
1.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申请表;
2.生产加工企业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关键工序及主要加工设备照片。
四、检验检疫
1、监督管理
1.海关对备案的种植基地、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年度审核等形式。
2.备案种植基地所在地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疫病疫情监测计划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对备案种植基地实施病虫害疫情监测和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控。
2、出口申报前监管
1.供港蔬菜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商向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
2.海关依法对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供港蔬菜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
3.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准予出口;
4.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3、企业申报
按照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货主或其代理人通过单一窗口报关。
4、口岸查验
海关对供港蔬菜在口岸实施查验,查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经严格检验检疫,一盒盒新鲜蔬菜,就这样从种植基地到加工企业,经过口岸进入香港市场,走上香港市民的餐桌啦!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