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刚签署第1077号(1077/Q?-TTg)决定,批准《到2025年预防、阻止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旨在同步、有效地执行渔业法律规定; 重点实施预防和阻止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IUU 捕捞)的规定; 预防、减少和消除IUU捕捞,取消欧盟委员会(EC)对越南的“黄牌”警告;从严管理渔业活动和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朝着可持续、负责任、融入国际社会的方向推动渔业发展,以改善沿海地区的生活质量,为维护国家国防安全和保护祖国海洋岛屿主权做出贡献等。
提案中设定的目标为所有船身长度达15米以上的渔船在离港出海捕鱼前须接受规定中的各方面检查。所有船身长度为15米以上的渔船在参与海上活动过程中必须通过渔船航程监控系统接受监控并按规定在港口接受检查。在国内捕捞的全部水产品在渔港装卸时按规定接受检查监管。根据2009《港口国措施协定》(PSMA)的规定,在外国捕捞的所有水产品到达越南海港时必须接受检查监督。
实现上述目标的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完善法律框架和机制政策;出资对渔业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健全组织机构,补充渔港资源和设备; 提高各职能力量的海上巡逻、检查和监控能力和效率;做好渔船队伍和捕捞力度管理工作以及监控渔船活动; 认真务实执法,严格处置 IUU 捕捞行为;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并强化国际合作等。
与此同时,海上执法力量加大特别是在重叠、有争议、未划分海域上的检查监督力度,以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非法进入外国海域的行为; 对外国职能力量非法控制、逮捕和处置我国渔船渔民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等。
提案中还明确指出各有关部门为预防和阻止IUU捕捞的具体任务和优先项目等。(完)